创业板改革完善股票市场发行、交易、退市等制度

2020-08-25 15:56:01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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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首批创业板注册制企业上市,翻开了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新的一页。

在创业板注册制一系列改革中,交易制度的重大变化无疑也是广受瞩目。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首批注册制新股上市,800多只创业板存量个股及相关基金,同步执行新的交易制度,比如日涨跌幅限制从此前的10%放宽至20%。

市场人士表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存量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其发行、交易等制度的重大变革,为股市其他板块的改革树立了样本。本次创业板交易制度改革,有利于提高创业板整体定价效率,可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多项交易制度迎重大变化

8月24日,A股市场开盘后,创业板多只存量个股涨跌幅超过10%。截至当日上午收盘,创业板存量个股中的天山生物、坚瑞沃能等达到20%涨幅限制,另有超频三、中潜股份等10余只个股涨幅超过10%;同时,存量个股中的金力泰跌幅超过10%。

涨跌幅限制提高至20%,是创业板交易制度变化中最受关注的一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幅限制比例为20%。同时,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这一交易规则与科创板一致。

除了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外,存托凭证以及相关基金的交易,同样适用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深交所官网显示,对首批上市的22只创业板基金涨跌幅限制调整为20%,涉及18只ETF基金、1只LOF基金及3只分级基金的B份额。公开信息显示,这批公募基金主要投资创业板,其投资创业板股票占比达到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

除了涨跌幅限制变化外,创业板交易机制还有一系列创新和变化。比如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临时停牌机制、新增盘后定价交易、增加价格笼子机制等。

值得注意的是,创业板交易制度中新增了盘后定价交易机制,这一规则与当前科创板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基本一致。根据深交所发布创业板特别交易规定,投资者在交易日的15时05分至15时30分可以参与盘后收盘价买卖股票。尽管这一盘后定价交易时间段只有25分钟,交易价格也只有一个收盘价,但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日的9时15分至11时30分和13时00分至15时30分这两个时间段提交盘后定价委托指令。

对于创业板交易机制的一系列变化,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近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新的交易机制将于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首批首发企业上市之日起施行。广大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创业板交易规则的具体要求,充分了解新老交易机制的差异化安排。严格遵守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依法依规参与交易。同时,密切关注创业板上市公司基本面,综合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科学决策,理性投资。

不会对市场形成冲击

创业板交易机制的一系列变化,尤其是这些变化对存量股票、基金等同样适用,这对当前股市运行将有怎样的影响?

创业板交易机制的变化,在很多方面延续了科创板相关交易制度,因此,市场机构普遍预计,这一机制变化在提高市场活跃度和定价效率的同时,不会对市场造成冲击。实际上,从8月24日首日创业板运行看,存量个股表现基本平稳。

国盛证券分析表示,一方面,通过参考科创板的情况,创业板交易机制变化有望小幅提升创业板交易流动性,但很难带来系统性的变化;另一方面,针对近期市场部分投资者对于创业板涨跌幅放宽后市场波动加剧进而引发恐慌式下跌的担忧,通过对比科创50指数和创业板50指数,可见振幅大致相当,因此,预计涨跌幅放宽也很难导致创业板波动率出现明显的提升。总的来看,创业板注册制全面落地、创业板涨跌幅限制放宽后,短期或有情绪扰动,但中长期影响不大。

国泰君安研究所的一份研究显示,科创板除了2019年7月22日上市首日,板块运行有些明显波动以外,平均每日涨幅超过20%的个股占比为5%,跌幅超过20%的个股占比为6.92%,累计只有12%不到的个股波动较大,而且是在全部为新股的考量体系之下。

上述研究称,如果考虑到创业板本身的存量800多家企业,体量有9万亿元,是目前科创板企业体量的3倍,我们认为20%涨跌幅的放开对市场整体波动作用相对有限,但涨跌幅的放开有利于提升股票换手率,同时,引导投资者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对于交易制度变革带来的变化,监管方也将密切跟踪监测。深交所此前表示,将基于创业板市场特点,持续优化交易监管,着力增强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市场交易风险防线,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实施。深交所还表示,将强化重点监控账户管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定位异动账户,有效挖掘证券违法违规线索。

交易制度改革仍将深化

交易制度的优化创新,是A股市场制度变革的重要内容,影响着亿万投资者的日常交易行为。从科创板交易制度创新,到创业板交易制度变革,我国股票市场在交易制度改革优化方面,不断迈出新的步伐,相关改革也有望不断深化。

实际上,进一步推进股票市场交易制度改革,广受期待。今年4月召开的金融委第二十五次会议提出,要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不断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管制,提升市场活跃度。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在“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中提出,要改革完善股票市场发行、交易、退市等制度。

从具体交易制度看,做市商制度、T+0交易等均一度受到市场热议。在今年上海陆家嘴论坛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演讲中表示,证监会将继续推进科创板建设,加快推出将科创板股票纳入沪股通标的、引入做市商制度、研究允许IPO老股转让等创新制度。而上交所就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的建议进行回应时称,将适时推出做市商制度,研究引入单次T+0交易。

业内专家表示,交易制度是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发挥提升市场活跃度、激发市场活力的作用,但相关改革推进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引入,不会一蹴而就。特别是一些容易诱发投资炒作、市场暴跌暴涨的交易制度,将会审慎分步推进。在深化相关制度变革的同时,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加大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始终是重中之重。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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