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司法解释,与民法典同步施行。
婚姻与房产:
对于公众普遍关心的婚姻与房产问题,司法解释延续了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
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司法解释明确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中,要尊重8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删除原来10周岁的规定。
遗产继承:
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情况下,如果有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或者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应当分给适当遗产,引导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
弘扬孝老爱亲,司法解释还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此外,最高法关于民法典物权编的司法解释增加了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等新型用益物权,关于劳动争议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2件司法解释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