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际司司长余本林22日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所有成员国均表示,将在年底前批准这一协定,推动协定于明年1月1日生效。
余本林是在商务部22日举办的RCEP第二次线上专题培训班上表示的。他说,RCEP协定要求,6个东盟成员国和3个非东盟成员国批准后,就可在这些批准的国家之间相互生效。目前,中国已完成核准,成为率先批准协定的国家。泰国也已经批准协定。
协定一经生效,各国之间就会按协定规定立即降税,履行服务投资开放承诺,执行协定各领域的规则。
据介绍,商务部已会同有关部门梳理了协定中涉及中方的701条约束性义务,已有613条完成实施准备,占全部义务的87%。“其他条目在协定实施前也可以准备到位,中国能够在协定生效时全面履行协定义务。”余本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