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认真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大力推进乡村治理向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发展,以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让群众既有幸福感,又有安全感,实现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壮大乡村治理队伍。兴隆县委政法委强化措施,加强各乡镇执法队伍和各村班子建设,整合基层平安建设队伍,明确职责任务。按照不低于常住人口1‰的要求,组建了6384人的专兼职巡逻队,平安志愿者人数达到4.4万人。
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乡村治理重点。该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健全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架构、共建社会治理共同体、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县乡村三级联动、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10个治理重点。
坚持制度保障,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该县开展“村规民约”“信用社区”“诚信单位”“诚信居民”“道德银行”建设活动,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坚持综合治理,确保乡村治理取得成效。该县结合扫黑除恶,开展“四大行业整治”,制定了“四大行业”整治方案,紧紧围绕“打、防、管、建”四项任务,推动行业领域整治走深走实。
(通讯员吴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