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重庆证监局官网披露了两则警示函,剑指邮储银行重庆分行、农业银行重庆分行在开展基金销售业务时存在的违规行为。
据重庆证监局介绍,邮储银行重庆分行存在个别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向客户宣传推介基金产品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对于农业银行重庆分行,重庆证监局指出,该行在进行基金销售业务合格投资者认定时,仅要求申请人自行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未核验投资者资产证明、收入证明或者纳税凭证等材料。
根据《销售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邮储银行重庆分行、农业银行重庆分行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两家银行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基金销售监管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基金从业人员资质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文|《财经天下》周刊 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