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爱农驿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农支付”)因7项业务违规,被央行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6.137877万元,并处罚款560.137877万元,罚没合计716.2757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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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网站)
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爱农支付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
1. 未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未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存在的特约商户支付接口转接情况;
2. 未按规定开展法人开户意愿核实工作;
3. 存在为金融企业或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开立支付账户的情况;
4. 未按规定对支付服务协议格式条款进行备案;
5. 违规进行非同名资金划转;
6.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 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
由于时任爱农支付副总经理、反洗钱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国刚对上述相关行为负有责任,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其进行了警告,并处罚款16万元。
与此同时,时任爱农支付反洗钱部门负责人、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侯宇对部分行为也负有责任,被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罚款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爱农支付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1.02亿元。公司总部设在北京。 公司持有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互联网支付许可证(全国)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资质。(文|《财经天下》周刊 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