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精选:结算价与标价不符多收48.5元,永辉超市一分店被罚9.85万

2022-08-23 15:51:22 来源:晨财经

打印 放大 缩小


(资料图)

8月23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顺义马坡分公司(下称“永辉超市顺义马坡分公司”)近日因违反价格法,被罚款9.85万、没收违法所得48.5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是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事由显示,4月20日至5月3日,永辉超市顺义马坡分公司开展立顿原味奶茶促销活动,价签标示“标价4.4,原价14.90”,永辉超市顺义马坡分公司按9.9元的价格销售5盒、按14.9元的价格销售2盒,共多收48.5元。另查明,14.9元的标示原价系虚构,在4月13日至4月19日,永辉超市顺义马坡分公司销售立顿原味奶茶的最低价格为7.4元/盒。

自今年7月起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显示,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都属于典型价格欺诈行为。

《财经天下》周刊查询发现,就在7月,永辉超市铜锣湾店还曾被江南都市报曝光存在商品结算价与货架标价不符问题,原本2.9元/包的浪味仙变成了6.5元/包,47.6元/公斤的冻大肠变成了51.6元/公斤,据市监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此事系超市未及时更换货价标签所致。(文|《财经天下》周刊 刘镇)

关键词: 永辉超市

责任编辑:ERM523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