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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消息,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下称“南京新东方”)因涉嫌擅自使用苏炳添肖像,被苏炳添起诉。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南京新东方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苏炳添,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肖像权纠纷),案件将于9月27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公开资料显示,南京新东方成立于2002年,法定代表人为俞敏洪,注册资本250万元。
苏炳添为中国男子短跑运动员,被誉为“亚洲飞人”,2021年8月1日,在东京奥运会男子100米半决赛中以9.83秒刷新亚洲纪录。此后,苏炳添的商业价值迅速走高。据不完全统计,苏炳添先后接下包括广汽传祺、小米、顺丰同城、招商银行、金典等20多个商业代言。
裁判文书网显示,苏炳添曾因肖像权纠纷起诉多家知名企业,包括南通市通州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等,2022年年内,就曾起诉12家公司,判决赔偿金额2500元至20.5万元不等。
不过苏炳添的诉求也曾遭到法院驳回。数份相关民事裁决书显示,苏炳添多次因一审判决的赔偿金额过少提出上诉。
但二审法院认为,案涉文章对苏炳添肖像的使用是正面宣传,且并无直接利用苏炳添肖像、姓名等宣传苏炳添为其产品或品牌代言等情形,社会大众对此不会产生误解,侵权行为主观恶性相对较低,最终驳回了苏炳添的上诉。(文 |《财经天下》周刊 郑浩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