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建议将“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列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高标准市场体系具有丰富的内涵,我国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目前我们离高标准市场体系这个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须从基础制度、要素、环境质量、监管等方面入手进行突破。
离高标准市场体系还有四大差距
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副主任、研究员魏际刚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涵是丰富的、动态的,它包括市场基础制度、要素市场化配置、市场环境和质量、市场基础设施、市场开放、市场结构、现代市场监管机制等方面都要达到高标准。
魏际刚说,我国市场体系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与高标准市场体系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魏际刚分析认为,差距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不健全。市场准入、竞争、退出、监管等关键环节,市场主体所需的基础性制度保障不到位,产权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需更加公开透明、市场竞争需进一步公平有序。
二是要素市场发展相对滞后。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总体不高,要素流动存在体制机制障碍。
三是市场环境还不够完善。行业壁垒、区域封锁、标准不一致等阻碍公平竞争市场格局的形成。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缺乏刚性约束,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尚未全面确立。
四是市场监管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监管体系的部门和区域协同不够,创新不足,在监管中引入大数据、信用、社会共治等的步伐偏慢,市场信用体系仍不健全。
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须从七方面入手
魏际刚认为,找到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可行路径,是一项重大的战略性研究课题。
他建议,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需从基础制度、要素、环境质量、开放、基础设施、结构、监管等七方面入手。
基础制度方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消除地区壁垒、部门壁垒、产业壁垒。清理和废止一切有碍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部门、地区规章。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
要素方面,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要素有序流动,合理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
环境质量方面,强化标准引领,形成“底线标准、消费者满意标准、战略性标准、国家安全标准、未来标准”相统一的产业标准体系。
开放方面,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基础设施方面,统筹传统与新型基础设施发展。
市场结构方面,进一步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充分释放国有经济活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与中小企业发展,提升其竞争力、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发挥大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主导作用,构建大中小企业共生共享的产业生态体系。
监管方面,健全监管体系,放宽事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合理划分中央各部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