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家企业、协会、智库近日共同发起成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共同体,致力探索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新格局。
“近年来,各地政府都在生态治理上做出诸多有益探索,如上海市青浦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的区镇补偿和环保管家创新、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的亮码经营等,但市场主体的力量还不够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柏国强说。
据悉,共同体发起成员包含民营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公益团体、高校科研院所等,将基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总体设计方案及政策指导,以完善行业绿色标准为引导,定期组织成员开展论坛、成果发布、项目对接等活动。
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与管理研究所所长诸大建说,生态环境治理要摆脱“吃药看病”的困境,企业必须有足够的战略定力和魄力去应对可能的“阵痛期”。
“共同体成立不只是开个会,谈一些观点,更需要后续具体项目的落实和发展路径的探索。”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陈建忠说,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良好的生态基底之上,湖区经济、综合交通、绿色产业等议题都是非常优质的研究方向,也是共同体激发绿色发展内生动力“破题”的关键。
共同体成立当天,同步发布90个行动计划,其中项目类26项、课题类25项、标准类8项、活动类31项,包括成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开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境可持续性评价与居民福祉调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