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在城中、城在绿中、人在景中,已成为百姓对生活环境的切身感受。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9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有力构筑了我省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的绿色本底。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0年山西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对2020年我省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自然生态环境状况等内容进行了大扫描。
环境空气:11个市达标天数均为263天
蓝天白云下,太原西山郁郁葱葱,处处是秀美风光。玉泉山公园里春意盎然,绿树成荫,彩色自行车道犹如镶嵌在绿色中的彩色飘带;尖草坪区崛围山上航空飞行营地游人如织,通过飞行俯瞰太原美景的市民越来越多;贯穿三晋大地的母亲河——汾河,通过近年来的生态修复治理更是焕发生机,河中鱼儿畅游,游人泛舟,河两岸绿树红花交相辉映,铺满红色陶瓷颗粒的自行车道成为市民们休闲观光的打卡地。
数据显示,2020年我省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平均为263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71.9%,同比增加8.3个百分点。其中11个地级市中,大同、吕梁、朔州、长治、晋中5个市达标天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占地级市的45.5%。特别是大同市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而11个地级市中,吕梁、大同、阳泉、朔州、长治、晋城、晋中7个市重污染天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占地级市的63.6%。
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介于4.68—5.91之间,吕梁、朔州、大同、忻州、长治、晋中6个市综合指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个地级市综合指数同比均有所下降。
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治理一条河流,改变一座城市。多年来我省先后对河流实施全流域、大规模治理,开展水土保持,启动实施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生态治河,合力攻坚,解决水质污染、水源补充问题等一项项水环境治理工程成为保障城市安全和居民健康的生命线,他们是最具吸引力和活力的城市绿色生态新地标。
2020年全省地表水水质属轻度污染。监测的101个省控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的断面66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65.3%,同比增加8.3个百分点;重度污染(劣Ⅴ类)的断面2个,占2.0%,同比减少14.0个百分点。58个国家考核断面均退出劣Ⅴ类。同比,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25个监测断面(点位)中,23个全年均达标,占比92.0%。地表水水源监测断面(点位)5个,4个全年均达标,占比80.0%;1个全年均超标,主要超标指标为硫酸盐。地下水水源监测点位20个,19个全年均达标,占比95.0%;1个全年均超标,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硬度和硫酸盐。
声环境: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随着人们对生活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噪音污染也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2020年我省11个地级市开展了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全省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52.9dB(A),同比下降了0.6dB(A),全省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级别为“较好”,同比质量级别无变化。
2020年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64.3dB(A),同比下降1.1dB(A),全省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评价级别为“好”,同比质量级别无变化。2020年全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4.7%和84.7%,同比,昼间达标率提高5.9%,夜间达标率提高9.1%。
自然生态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蓝天碧水,密林葱茏,百花争艳,生机无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建成自然保护区46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38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10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4%。
据统计我省境内共有中国特有种635种,其中,野生维管束植物特有种591种,野生脊椎动物特有种44种。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7种,二级保护动物51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1种,二级保护植物7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