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明区纪委监委出台的《光明区纪委监委关于监督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优“生态”造“环境”,助力光明区营商环境迈上更高水平,促进城区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据悉,光明区一届三次党代会确定2021年为“营商环境提升年”,要求全区各部门继续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营商环境提升工作,印发《光明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更具体、目标更聚焦。《若干措施》对影响营商环境建设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纪律约束。内容主要包括强化政治监督保障政策落实;畅通企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影响企业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侵害企业权益案件快查快处机制等。
光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光明区纪委监委充分吸纳了相关职能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立足纪检监察职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整治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这一主线,形成了《光明区纪委监委关于监督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若干措施》。这是清除影响企业发展的行为、体制机制障碍的重要抓手,是全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高质量高颜值发展的重要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