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银保监局印发《四川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组织领导、重点工作、服务保障3个板块,共7个部分、22个方面明确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要求。
《意见》提出,健全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各类银行保险机构要找准自身定位和服务重点,充分发挥差异化优势。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三农”重点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或单设乡村振兴内部机构,提升差异化竞争力。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挥地缘优势,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县域经济的能力,保险公司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农村地区保险深度和密度,建成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
《意见》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提出将金融资源向“10 + 3”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十大”重要工程建设、“天府菜油”行动、成渝现代特色产业带建设、成德眉资现代高效特色产业示范区建设等四川特色重要产业项目、“三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积极支持“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行动,加大对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消费升级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县域资金适配性,满足县域有效信贷需求。做好农村产权改革的“后半篇”文章,丰富涉农信贷增信方式,提升乡村可持续发展能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乡村振兴市场主体活力,合理增加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相匹配的中长期信贷供给,适度提高信用贷款和“首贷户”占比。
《意见》着眼于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深化金融赋能。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大金融服务力度,不断提升可获得性和满意度,把提高乡镇网点综合服务能力作为惠民助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好抓实。
《意见》要求接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做到应贷尽贷,满足脱贫人口发展生产需求。聚焦重点帮扶任务,继续开展“结对”帮扶,倾斜金融资源,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服务,开展消费帮扶工作,全面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意见》要求,提高四川省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积极发展四川特色险种和各类保险试点,更好满足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保障需求。
《意见》从差异化考核和风险管理两个角度出发,提出人才队伍建设、考核激励、尽职免责、不良容忍、试点开展、风险防控和化解等多点并行,全力保障四川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
下一步,四川银保监局将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助力四川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