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多新股采取网下询价发行,少数公司直接定价发行,而如今北交所新股可采用罕见的网上竞价发行方式。
目前,科创板、创业板等注册制新股发行方式有两种:网下询价或者直接定价,而此前的精选层新股也均采用上述两种方式。
证券业协会最新发布的《北交所承销特别条款》规定,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发行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至少采用互联网方式向公众投资者进行公开路演推介,主承销商应当公开披露投资价值研究报告。
记者注意到,北交所发布的承销管理细则对竞价发行有明确规定。采用竞价方式的,除董监高等群体外,均可参与申购。每个投资者只能申报一次。申购信息包括每股价格和对应的拟申购股数。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设置最低申购价格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投资者申报的每股价格不得低于最低申购价格。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网上发行数量且已设置最低申购价格的,发行价格为最低申购价格;未设置最低申购价格的,发行价格为投资者的最低报价。
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确定发行价:一是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将申购报单按照价格从高到低排序计算累计申购数量,当累计申购数量达到网上发行数量或其一定倍数时,对应的最低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二是按照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方法(加权平均价格或算术平均价格)计算申购报单的基准价格,以0.01元为变动单位向基准价格上下扩大价格区间,直至累计申购数量达到网上发行数量或其一定倍数,较低的临界价格为发行价。
(记者 陈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