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2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要点,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狠抓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化公租房服务,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推动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我省将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1.7万套,建成10.5万套,完成投资436亿元,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5万套,完成投资76亿元,10月底前开工率达到100%;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5万户,每个设区市至少新建4个公租房智能化管理小区。同时,雄安新区探索发展共有产权房,满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员住房需求;其他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地区,以及房价较高、住房困难群体数量较多的城市,探索发展共有产权房。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合理布局棚改安置房,优化户型设计,确保品质不低于同项目商品房品质,加快安置房小区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同步交付。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发展城市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搞好建设;其他城市主要利用存量房屋、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推行公租房“一证办理”,依托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级联审联查平台,按照最大化精简原则,取消非必要的申请材料、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申请材料,实现凭身份证线上办理公租房申请业务。6月30日前,各市市本级实现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分配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年底前,全市域实现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分配等全流程网上办理。
(记者郭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