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灾后重建特殊时期,法院先行判决后,我们可先拿到500万元款项,有效缓解眼下的经营困难。”10月9日,在省法院召开的建筑纠纷典型案例采访座谈会上,河南黄淮学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侯亚林对记者感慨道,“这笔款项让我们赶在中秋节前,解决了欠付的劳务班组工资、材料款和租赁费等问题,极大地缓解了公司的经济压力,避免公司账户被持续查封、列入黑名单的风险。”
据悉,省法院8月27日发布的《关于强化建筑领域纠纷案件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指引》最大亮点便是落实先行判决制度,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对事实清楚、双方没有争议的部分及时先行判决。
结算周期长,工程款回款慢,可以说是施工行业公认的痛点。侯亚林所在企业只是困难时期施工企业的一个缩影,落实先行判决制度不仅有利于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还有利于社会安定。“这种先行判决的方式及时保护了我司的合法权益,防止因诉讼拖延而扩大损失,解决了我司濒临破产的危机。”侯亚林说。
记者了解到,由于二审的先行判决是一个终审判决,要求在先的判决内容不能与后续的判决发生矛盾,因此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先行判决就意味着在同一个案件中法院至少要作出两份判决,这无疑会增加法院的工作量,考验法官的预判力。”省法院民四庭法官张琳坦言道,面对案件量增加和企业生存困境,我省法院仍然推出建筑领域纠纷案件先行判决,充分展示了法院勇于担当的魄力。
“建筑领域纠纷案件有时存在一个官司打几年的现象,可能等钱拿到了,企业却已破产。”省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春娥表示,《指引》的出台对审限有制约作用,落实先行判决制度让付出劳动成果的当事人尽快得到应有的利益。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省法院民四庭落实先行判决的案件已达8件。关于《指引》如何实施,省法院将在本月中旬对全省三级法院进行定向培训。
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是关键,而律师队伍是其中一支重要的力量。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赵剑英感到很激动,先行判决终于从“僵化”的法条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激活。“先行判决在之前的司法实践中很少有法官去用,这就导致条例‘休眠’,在《指引》出台后,尤其是黄淮学院这个典型案件判决后,我们看到了该条例的灵动性。”赵剑英说,律师行业将持续发挥好专业优势,持续做好法律服务企业工作。
下一步,我省法院将全面梳理建筑领域纠纷案件,视个案情况选择适用先行判决,同时建立与政府主管部门和建筑业、房地产行业协会的长效沟通协商机制,确保企业权益及时兑现,全力保障市场主体平稳运行,为我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河南经济报 记者 洪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