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吉林长春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介绍了长春市为企业减税减负、助力复工复产等相关情况。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长春市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具体政策主要包括“退、减、免、缓”四个方面,加大小微企业的税费减免力度。
长春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柴振宁: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同时,会上介绍,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