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由国务院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统筹安排农村建房相关事宜,出台《农村住宅建房指导意见》,正确引导农村建房规范化发展。各级政府应当把农村建房的规划及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更应加强对农村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建筑工程队资质的认证,消除农村房屋及建筑工程管理方面的“盲区”。
农村居民占用集体土地建房应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即一户农民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等场地,属于拆旧建新的,必须先拆后建。对农民新建(翻建)住宅的,必须选址建造在村庄建设规划划定的区域内,并严格落实拆旧建新、一户一宅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