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企工资市场化改革将启动
随着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落地,长久以来国有企业“大锅饭”的工资体系将被打破。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对国企工资决定机制做出顶层设计,改革方案明确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健全国企职工工资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能增能减的机制,同时调节过高收入。这意味着,国企职工工资分配将更趋向市场化,国企市场主体地位更加突出。
《意见》指出,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由国有企业自主编制,在经备案或核准的工资总额预算内,国有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内部工资分配。这意味着国有企业的工资分配管理权得到进一步落实。
工资内部分配更趋向市场化,打破国企固有的“平均主义”,提出要以业绩为导向,合理拉开差距,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
此次改革在强调与效益联动的同时,也明确要“调节过高收入”。工资总额的确定,既考虑企业发展和效益状况,也将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状况,并结合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企业工资分配研究专家常风林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革对改进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分配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方面,明确提出国有企业要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分配要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另一方面,改革明确要求以业绩为导向、加强全员绩效考核,职工工资收入与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收入能增能减,这将使国有企业内部分配结果更符合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防止市场失灵。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表示,《意见》的发布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创造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认为,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事关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和职工的切身利益。《意见》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办法进行重大改革,标志着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健全。以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为契机,新一轮国企薪酬改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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