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一家教育机构向杭州富阳区市场监管局举报,反映杭州另一家文化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经查,2017年,李某与该教育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正式成为该教育机构员工,并担任市场营销中心副总一职,负责招生工作。2018年9月1日,李某从该教育机构离职,到现文化公司工作,主持市场营销部工作,在经营场所内利用之前所在的教育机构的培训资料、统计数据、合作画室名单、学员名单等文件资料,通过拨打文件资料中学生、家长电话为现就职的文化公司进行招生经营活动。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责令该文化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万元。
最近,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了商业秘密违法六大典型案例,这就是案例之一。
商业秘密是企业重要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企业的生存和创新发展至关重要。商业秘密保护作为反不正当竞争的重要着力点,是保障公平竞争的重要内容,事关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事关国家整体竞争力提升,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宏观效应和社会影响。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国内科学技术综合实力的显著提升,经济核心竞争力不断突显,不断发现国外经济间谍冒充外商客户、咨询公司等名义窃取国内企业技术秘密。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一直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基础工程建设,不断创新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工作,营造商业秘密保护氛围,强化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截至去年底,全省已建成1833个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其中33个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341个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1459个市级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当前已经初步形成了“省市县”结合的商业秘密保护示范模式,浙江保护创新发展、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商业秘密保护必须做到保护工作端口前移,牢固树立事前的‘防’,远胜于事后的‘救’思想。”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价监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商业秘密这些典型案例来剖析,从企业角度做好以下几点非常重要:一是参照《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服务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结合企业实际,针对性地建立人防、技防、物防等制度和措施;二是认真梳理、界定企业自身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分级管理;三是成立商业秘密保护组织机构,企业老总高度重视,定岗定责;四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风险排查机制;五是建立泄密桌面演练机制,快速处置侵权事件。
下一步,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以申报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市、县(市、区)为契机,一手抓基础强保护,一手抓打击强维权,全面提升全省商业秘密保护整体水平。
(通讯员 市闻 记者 汪晓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