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消费者林先生的投诉,反映其在文新街道某眼镜店配眼镜时,商家向其推荐一款特制镜片——单焦点非球面镜片,共计支付950元。收到眼镜并试戴后,他发现自己不适应该镜片,认为该镜片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商家进行退货退款。但商家拒绝退费并表示事先已告知投诉人该镜片的特性问题事项,因镜片有多个弯曲面,度数确实呈渐进式。
由于镜片是根据林先生的焦点、散光点定制,该镜片为定制产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定制的、鲜活易腐的、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其间,属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多次召集投诉人、商家进行协商。经多轮调解,商家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5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牢记以下几点,避免掉入消费陷阱:1、配镜前医院眼部检查必不可少,初次配镜时多数需要散瞳后验光以剔除假性近视,一般眼镜店不提供散瞳验光服务,建议配镜前到正规医院眼科进行眼部检查验光和判断,保障后期配镜更加科学。2、选择信誉好的眼镜店。建议消费者到证照齐全、配备专业验光员和定配工的正规眼镜店选配眼镜。3、保存产品包装,警惕镜片“调包”。配镜买单时,建议消费者保留商家加工后留下的加工单据,必要时还可要求由自己拆封镜片后交由商家当面加工,避免镜片“调包”。4、索要购物消费凭证,维护合法权益。消费者还应注意保留购物清单、发票以及验光单等凭证,可作为维权证据。
(通讯员 汪婉君 记者 汪晓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