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发电央企之一的华电集团,在风、光新能源领域攻城略地的同时,也加速推进其新能源资产的回A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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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电新能”)回复第一轮审核问询函,意味着距离其主板上市更进一步。
在问询函中,上交所重点关注华电新能关于资产重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内容。在华电新能的回复中,也暴露出公司在“圈地跑马”的过程中,曾多次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等事项受到处罚;面临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变化等风险。
重整打包“回A”,拟募资300亿元
事实上,这并非华电新能第一次冲刺资本市场。
华电新能的前身成立于2009年,由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电福新”)出资设立,并于2012年登陆香港联交所,募资26亿港元。
作为华电集团旗下的清洁能源上市公司,华电福新拥有包括水电、风电、太阳能、气电、分布式、煤电、核电和生物质能等多种发电类型,上市后业绩保持稳健增长,但其在港股的估值却并不理想,股价长期徘徊在1.5港元上下,面临流动性不佳、融资渠道受限等困境。
风、光等新能源发电属于重资金项目,项目周期较长,有较高的资金需求。从融资途径来看,华电福新上市后,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补充“弹药”。2020年中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华电福新借款高达652.69亿元,上半年财务费用支出达12.47亿元。由此可见其对外部资金的依赖。
在此背景下,2020年6月,华电福新也加入港股新能源私有化“浪潮”当中,当年9月,被其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全资拥有的福建华电福瑞私有化退市,全程不到四个月时间。
不止是堪称“神速”的私有化进程,2021年8月,华电集团旗下另一家新能源投资开发主体、A股上市公司华电国际宣布剥离风光资产,并将27家新能源公司股权和资产全部出售给华电福新,还陆续向其注入新能源资产,华电福新也于2022年3月更名为“华电新能”。
完成资产的整合重组后,华电新能将目光看向A股,于2022年7月披露招股书,并于今年3月顺利平移至上交所注册制审核。公司计划募资额300亿元,超越三峡能源的募资额227.13亿元,或成为今年A股新能源板块最大IPO。
截至2022年末,华电新能主要资产遍布国内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司控股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3490.85万千瓦,其中在运风电装机容量2209.11万千瓦,在运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81.74万千瓦。
业绩层面,完成资产重组后,华电新能业绩稳健增长。2019-2022年上半年,华电新能分别实现营收151.62亿元、164.47亿元、216.09亿元、120.94亿元;归母净利润32.8亿元、40.6亿元、72.3亿元、49.97亿元。
从募资规划来看,华电新能此次拟投入21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804.46亿元,其余约9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但另一方面,华电新能仍面临不小的偿债压力,300亿元的募集资金,远不能覆盖其总投资额804亿元的项目建设计划。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92%、71.32%和71.26%。截至2022年上半年,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0.67、0.66,同行可比公司均值分别为1.31、1.29。
同时,报告期各期,华电新能总体利息支出分别为38.46亿元、44.51亿元和48.42亿元,占营收比重分别为23.3%、20.54%、19.8%。
针对市场对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等事项的关注,华电新能在问询函回复中称,主要系受限于目前的融资渠道,债务融资是公司重要的融资方式。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得以充实,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
违规占地频发
与传统能源相比,集中式光伏电站、陆上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占地面积大。同时,新能源用地申请还需通过建设指标审核。随着新能源项目“井喷式”发展,土地问题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据华电新能招股书披露,无论是其自身建设项目还是通过资产重组获得的新能源项目,均曾出现过因非法占用土地被处罚的情形。
截至2022年上半年,华电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受到103项处罚。其中,与土地使用相关处罚55项,与施工许可相关处罚19项,与环保相关处罚7项。
财经网注意到,与土地使用相关处罚金额合计约492.73万元,其中包括2022年3月分别因“未经批准非法使用基本草原”被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人民政府罚款50.19万元、19.58万元。除罚款外,多数处罚结果中还责令公司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据回复函显示,截至2022年末,华电新能及下属子公司共受到116项处罚,或意味着仅隔半年公司再度新增13项处罚。
另外,华电新能部分通过重组置入,后又出售的资产也存在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例如,2021年底置出的华电福新安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2020年因“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更该施工路线,非法占用林地修建施工变道”被罚款174.9万元。
该公司亦坦承“2022年出售的相关资产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法律瑕疵,主要系尚需待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后方可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权属证书,且未能及时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关于国土空间规划调整进展的说明。”
华电新能表示,由于公司发电项目数量持续增长,相关权属证照办理工作受当地土地规划、用地指标等客观因素影响较大,导致公司仍存在少量已投产发电项目未取得土地房产权属证书的情况,未来存在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同业竞争引关注,面临补贴退坡
在审核问询函中,同业竞争问题也是华电新能IPO过程中监管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2020-2021年间,华电新进行了系列资产整合,但公司控股股东华电福瑞、实控人华电集团控制的部分企业仍从事与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业务的情形。
对此,交易所要求公司客观、充分论证上述企业是否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若构成,结合竞争方的同类业务对应收入或者毛利及占比、在建项目、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等情况,进一步论证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华电新能回应称,公司是中国华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 唯一平台,但由于合规性、政策性原因、行政要求或规定、强制性招投标条件等因素,中国华电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仍有部分公司获得了新能源项目的核准备案但尚未注入华电新能。
据披露,截至2022年末,华电新能控股股东和实控人控制的在运行期、建设期和完成核准(备案)的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共743.9万千瓦,占华电新能运行期、建设期和完成核准(备案)项目装机容量的6.77%;其中189.16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涉及上市公司独立性、业务存在实质区别等原因将不会注入华电新能,554.74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项目资产在具备注入条件后,将依法依规注入华电新能,但具体时间仍不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华电新能还在回复函中提示了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2021年起,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华电新能表示,对于公司存量已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而言,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的不断更新影响较小,主要体现于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由国家财政安排,前期由于补贴附加资金不足,发放周期较长,可能受政策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191.12亿元、297.97亿元、249.6亿元,账面余额较大。华电新能指出,“若未来可再生能源补贴款的发放情况未能与公司现金流需求匹配,或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周期延长,则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