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近日对5起对敲转移资金的违规行为做出自律监管处分,对违规的8名自然人客户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开仓1个月至6个月的纪律处分。
所谓对敲交易,是指在两个账户之间在相同的期货合约上,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进行的互为对手的交易。对敲交易是期货市场典型的违规交易行为,通常发生在流动性较差的远期期货合约,通过对敲交易能够影响市场价格、转移资金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远期不活跃合约对敲转移资金会严重危害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是交易所重点查处、严厉打击的违规行为。
大商所方面表示,交易所承担一线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确保市场安全平稳运行。大商所提醒会员单位和投资者,应加强账户管理,提高合规和风险意识,防范违规交易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