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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9月21日丨永吉股份(603058)(603058.SH)公布,公司股东裕美纸业于近日收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贵州裕美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3号)。
经查,裕美纸业作为永吉股份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在2022年3月18日买入永吉股份股票1万股,在2022年3月25日卖出永吉股份股票1万股,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贵州证监局决定对裕美纸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