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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1月1日丨致远新能(300985.SZ)公布,公司拟向自然人张一弛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长春致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致远汽车电子”或“标的公司”)的24%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720万元,尚未实缴),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元,相应的实缴出资义务依法由张一弛承担。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致远汽车电子51%的股权,致远汽车电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仍在致远新能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此次交易对象张一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同时,也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张一弛为公司关联方,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次受让方张一弛作为致远汽车电子的执行董事,全面负责致远汽车电子的经营管理工作,是经营团队的核心成员。为了促进公司新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拟将持有的致远汽车电子公司的部分尚未出资股权转让给张一弛,并由其完成出资。此次交易实现了经营团队负责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深度结合,有利于打造事业和利益共同体,符合公司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