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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月18日丨新中港(605162.SH)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6913.5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