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格隆汇2月3日丨北方稀土(600111)(600111.SH)公布,2023年2月3日,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嘉鑫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违规减持股份并致歉的函》。嘉鑫有限公司因未充分理解《问题解答(一)》之第5项相关规定(即大股东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股份的,仍应遵守《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在其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后的90日内且其最近一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后,未按规定披露新的减持计划而继续减持了公司股票。
嘉鑫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80000股股份,成交价格区间29.00-29.16元/股,减持金额2,328,965.00元,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2%。嘉鑫有限公司未在此次减持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违反了相关减持规定。
嘉鑫有限公司此次减持非主观故意违规减持,主要系对减持相关规定解读理解不充分所致。嘉鑫有限公司已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对因此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