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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2月6日丨WANG ON GROUP(01222.HK)、位元堂(00897.HK)联合公布,2023年2月6日,位元堂药厂有限公司及宏安(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李华及物业代理订立临时协议,据此,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公司维富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并转让销售贷款的利益予买方,代价为7100万港元。
目标公司持有位处香港九龙高辉道13号宝城工业大厦11楼(连同相关天台部分及一个停车位)的该物业。
经考虑该物业的地点、周边设施、重建潜力及其租金收益(低于位元堂集团所持有其他投资物业)等特性后,宏安董事及位元堂董事认为,出售事项不但为宏安集团及位元堂集团带来变现该物业价值的机会,并利用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偿还银行贷款,以减少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