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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告官能见官、出庭亦出声(主题)
中工网讯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新和石景山区社会保险中心主任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就法律适用和执法标准充分发表了意见。
该案是一起征缴社会保险费决定及行政复议纠纷的“双被告”行政诉讼案件。某公司不服区社保中心所作两份《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向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区政府针对两份通知书分别作出决定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该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在二审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程琥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新、石景山区社会保险中心主任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中,在审判长引导下,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辩论,庭审程序规范有序,各方当事人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我们感谢区里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也愿意双方在庭外进行和解工作。”参与诉讼的公司一方代理人如是说。
“出庭应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根本目的,在于实质参与庭审,直接倾听群众之疑,回应公众之问,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庭审结束后,围绕“增进法治共识 深化诉源治理”主题,合议庭成员与旁听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对于这样的庭审和庭后普法宣传活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及石景山区政府工作人员给予了高度评价。(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