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带人“强行接管公司”,宣布罢免公司实际管理者谢某敏的一切职务,并打开公司3个保险箱,健客网创始人、股东苏展涉嫌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4月26日、5月30日,此案一审在黄埔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
检方认为,苏展出于个人目的,破坏公司经营,应当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审中,苏展辩称,他发现谢某敏有非法经营、侵害公司资产的嫌疑,且与谢某敏多次沟通无效,担心公司处于重大风险之中,才作出上述接管公司的行为。
(相关资料图)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联系谢某敏求证相关情况,未获得回复。相关案件材料显示,谢某敏称,苏展等人在外面以私单的行为侵害公司利益,他以公司名义停止了一些对公司不利的业务,苏展等人认为他侵犯了他们的利益,遂趁他不在公司,带人过来闹事,想罢免他的职务、接管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苏展被公诉前,跟随苏展接管公司的同案三人,即公司管理人员马某志以及两名“助理”关某和张某,同样因涉嫌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公诉。2021年9月,在诉讼过程中,黄埔区检察院撤回对关某、张某的起诉。之后,关某、张某分别获得2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至于三人中的马某志,一审、二审法院审理认为,马某志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免于刑事处罚。
股东之间矛盾,双方各执一词
健客网是一家估值一度达五六亿美元的线上药店,创始人苏展早已淡出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多年。2019年7月24日,苏展带公司管理人员马某志、两名“助理”关某和张某,以及律师和10多名保安等人前往健客网位于广州黄埔区的办公经营场所,当场宣布罢免健客网实际管理者谢某敏的一切职务,强行“接管公司”。
2019年7月24日,发现大量公章、印章后,马某志向警方报案,并获得受理。本文图均为受访者供图
检方指控称,因对谢某敏的经营决策不满,苏展等人“强行接管公司”,该行为致使公司经营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员工无法正常工作,互联网药品销售及慢病业务的经营遭受损失,还造成公司声誉受损、供货商要求提前收回货款或暂时中断供货、多家网上药店陆续关停、162名员工先后离职及资本市场融资困难等严重后果。
上述“接管公司”事件,源于公司两个股东苏展与谢某敏的关系破裂。
据苏展介绍,他早年做医药生意,因看好“网上药店”的前景,于2006年和朋友在东莞创立健客网,之后朋友退出,他个人持股100%。2009年,健客网获得广东省第一张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2011年,健客网的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左右,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谢某敏,因认可谢某敏的经营管理能力,便邀请谢某敏加盟健客网,并给对方10%的股份作为奖励。
谢某敏上任后,逐步把健客网的经营场所转移到广州黄埔区。2015年,健客网获得5000万元美元的融资,进一步扩大规模。第一次融资后,谢某敏在公司的位置更为重要,公司股权结构也有所调整,谢某敏的股权增加。之后,健客网又经历了两次融资,均是外资投资。
在苏展看来,他和谢某敏是合伙人的关系。自2011年起,他就慢慢淡出健客网的日常管理。然而,2019年,苏展和谢某敏产生嫌隙,双方矛盾逐步被激化。对于矛盾起因,苏展和谢某敏各执一词。
苏展称,2019年6月,在健客网工作多年,广东健客医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马某志向他汇报称,公司经营存在异常,从贵州某医药公司采购了4000多万元来路不明的药品,并遭东莞市食药监部门处罚;谢某敏利用个人账户走账,流水达数亿元,他欲深入调查此事,却收到谢某敏转来80万元,让其不要再查。经初步调查,他发现基本属实,还发现公司的公章也有问题。之后,他多次向谢某敏了解情况未果。马某志向澎湃新闻表示,在谢某敏的个人银行账户上,发现了上亿的流水;谢某敏曾称这是他个人生意的流水,和公司的生意无关。
相关案件材料显示,谢某敏称,苏展、马某志等人在外面以私单的行为侵害公司利益,出于维护集体公司利益,他以公司名义停止了一些对公司不利的业务,苏展等人认为他侵犯了他们的利益,遂趁他不在公司,带人过来闹事,想罢免他的职务、接管公司。
同案三人两人获国赔、一人免于刑事处罚
“接管公司”的当天下午,苏展等人在公司保险箱发现众多印章,报案称有人伪造印章。随后,谢某敏一方也报案称,他放在保险箱的外币等财物丢失。
2019年9月6日,马某志、关某涉嫌盗窃罪被黄埔公安分局刑拘。两周后,张某也因涉嫌盗窃罪被刑拘。同年10月,马某志、关某和张某被黄埔区检察院批捕,此时3人涉嫌的罪名由盗窃罪变为了破坏生产经营罪。
2019年9月6日,马某志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拘。
2020年6月,黄埔区检察院对马某志、关某、张某提起公诉。在一审中,马某志、关某、张某均认为自己无罪,其辩护人也为他们作了无罪辩护。
值得注意的是,直到2020年11月,苏展才被警方刑拘。2021年6月,苏展被取保。在此之前,他处于在逃状态。而在逃期间,他曾在网上举报谢某敏,并多次接受媒体采访。
2020年11月,苏展被警方刑拘,后被批准逮捕,并于2021年6月获得取保候审。
黄埔区法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显示,在此案诉讼过程中,公诉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回了对关某、张某的起诉。后面,关某、张某分别获得2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
2021年,在案件诉讼过程中,检方撤回了对张某、关某的起诉。
2021年9月,黄埔区法院对马某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黄埔区法院认为,马某志伙同他人出于个人目的,纠集多人公然破坏公司经营,应当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其刑责。考虑到本案系公司内部矛盾纠纷所引发,马某志作为公司公司股东之一,破坏公司经营的主观恶性不深,作案过程中受公司另一股东指挥,没有明显暴力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直接损害后果,且系对法律认知不清才实施了犯罪行为,违法取得的公司印章亦及时交给公安机关,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遂判处马某志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免于刑事处罚。
马某志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3年2月,广州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马某志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不服二审判决,会向广东省高院提出申诉。
苏展、马某志均称,事发当日,保险箱内有大量的“假印章”,根本没有外币等财物,他们也没有盗窃行为。他们所报的伪造印章案,黄埔警方当时就立案了,但此案一直处于侦办中,至今没有结果。
相关案件材料显示,苏展、马某志曾向警方提交从保险柜和保管箱内取得的96枚公章、印章。对此,谢某敏称,这些印章都是之前集团公司通知下属公司提交过来保管在李某那里的,苏展一方想诬告其伪造公司印章,以达到罢免他的目的。
马某志的二审判决书显示,广州中院审理表示,关于马某志及其辩护人提出谢某敏侵害公司利益的问题,经查,谢某敏是否存在损害涉案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马某志可依法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法院曾认定“强行接管”不具合法性
苏展认为,健客网虽经历了多次融资,但他一直是健客网的大股东,其主要依据是内地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
在2019年9月前,健客网的运营主体公司是广东健客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地址位于东莞东城。健客网的主要运营场所转移至广州黄埔后,多家在黄埔注册的公司为其提供服务,如广州云医惠药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健客药业有限公司、广州星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森微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在这些公司中,苏展均为大股东,且持股比例超过50%。
苏展称,他是公司的创始人、大股东,且是监事,有权接管公司,有权罢免谢某敏的职务,这是他自我辩护的重要依据。
澎湃新闻注意到,公诉人表示,根据谢某敏一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相关证人证言,健客网及关联公司存在一个“集团公司”,由境外资本通过VIE(协议控制)架构投资管理。
相关案卷材料显示,谢某敏提交 《关于云医控股集团公司股权架构 及公司治理机制的情况说明函》、 《投资框架协议》以及相关《权利 质押合同》等称:云医控股公司是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有限责任公司,在4名创始人中,谢某敏的投票权比例为27.76%,苏展的投票权比例为26.64%,马某志的投票权比例为1.03 %。云医控股的董事会有6名成员,其中包括谢某敏、苏展、马某志等人。
在马某志一案中,法院曾对健客网的公司机构及股东关系进行了认定。法院审理认定,Yunyi Inc.(简称:云医控股公司或云医开曼公司)通过Yunyi Limited(简称:云医香港公司)设立广东方展科技有限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与多家关联企业广州云医惠药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健客药业有限公司等采取VIE管理模式,主要从事互联网药品销售及相关业务。马某志、苏展、谢某敏均为云医控股公司的股东之一,投票权比例分别为1.03%、26.64%、27.76%。
在马某志一案的二审中,广州中院审理认为,谢某敏作为CEO,负责涉案公司的经营管理是经所有股东投票决定,马某志、苏展一方没有权力私自解除谢某敏的职务。虽然VIE协议的效力待定,但是投资人的股权利益是真实的。马某志、苏展强行接管公司,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实际上是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具有正当性。根据公司法和涉案公司章程,若罢免谢某敏CEO职务,需通过召开股东大会或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但无论是事前或事后,马某志、苏展一方均没有采取合法措施,而是采用强行接管的手段,该行为不具有合法性。
在2023年5月30日的开庭审理中,苏展也承认,案发至今,他也认识到自己在处理问题上不够冷静,对相关法律认识不足。
澎湃新闻注意到,目前,健客网已更名为“方舟健客网”,其APP也名为“方舟健客”。苏展称,由于受刑案影响,他早已脱离公司的经营管理,健客网的域名等一批核心资产已被转移,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他已提起多起民事诉讼。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丁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