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推动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事关整个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日前,从中央“民营经济31条”到广州“民营经济20条”,都专门提及了民营企业合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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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建设为何对民企如此重要?又是如何帮助企业健康发展?如何推进民企合规建设提质增效?连日来,记者采访了广州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廉洁与合规管理联合会秘书长和多位专家智库成员,探讨合规建设如何助力民企行稳致远。
企业合规建设是什么?
预防犯罪、遵纪守法经营
“企业合规是一种新型的公司治理模式,其要求企业内部建设一整套管理体系,检测、阻却违法、违规、违反政策的行为,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广州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廉洁与合规管理联合会合规专家智库专家、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汪翊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合规最初由国企领域提出,实际上不分国企民企,企业合规是所有企业都需要着手建设的工作。
2021年是广州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的重要一年。当年4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天河区、从化区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第二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单位。10月,市工商联联合十多个部门成立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对合规整改计划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目前,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已对33起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启动第三方机制,有23家涉案企业已完成合规整改,18家企业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同在2021年4月,为全面推动广州以及湾区企业廉洁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国内首家廉洁合规领域社团组织——广州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廉洁与合规管理联合会(下称“联合会”)正式成立。联合会是在广州市纪委监委、广州市国资委、广州市工商联联合推动下,由广药集团、广汽集团、广州地铁、越秀集团、海大集团、立白集团、金域集团、佳都科技八家国企、民企共同发起成立。成立以来,联合会成立了人力资源专委会、金融税务专委会和法律服务专委会,目前拥有80多位合规智库专家。
联合会举办的“廉洁合规大讲堂”活动
2022年,联合会与专业机构所做《民营企业合规管理动力不足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和《广州企业廉洁合规治理状况调查报告(2022年卷)》表明,目前中国民营企业的合规管理,与企业规模、业务领域、资本实力等企业通用要素不必然有正相关,合规建设与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整体的发展并不“同步”。
合规建设为何如此重要?
事关企业能否行稳致远
“廉洁与合规好比鸟之双翼、车之两轮,对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联合会秘书长李锦云表示,民营企业的合规建设能够帮助企业有效进行内部管控、事前风险管理,减少企业因员工廉洁问题、业务合规问题导致的损失,规避企业因此而产生的信誉风险及财产风险。
另一位合规智库专家、广东天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圆圆也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民营企业面临的国内和国际竞争都越来越激烈,而合规建设可以为企业行稳致远带来很大的竞争优势。
“但结合国内企业的发展历程,很多民营企业过去经历的都是粗放型的发展,长期只关注效益,或者家企不分,企业家和企业高度捆绑。”梁圆圆指出,其实国内不少企业已经因为一些不遵守法律规范的做法积累了“亚健康”的问题,也不乏因为触及法律禁区而显现“病症”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案例,或是在出海过程中因为不了解域外法律规定而遭遇强烈的“水土不服”导致沉沙折戟。
开展企业合规建设的目的正在于,努力让更多有希望有潜力的民营企业“活下来”“治未病”,帮助更多有竞争力有核心技术的民营企业“打造百年老店”“享誉全球”。梁圆圆表示,“通过规范各项制度、畅通运营机制、营造合规文化,不仅要维持企业生存,还要高质量经营运转,实现可持续发展,继而带动行业进步,促进社会经济繁荣。”
民企合规建设提质增效?
内外结合,建立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广州“民营经济20条”中的第十七条提出,“建立企业合规免责清单。制定行业性合规指引,鼓励民营企业大胆创新,探索在清单范围内,企业由于创新出现的首次不合规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依法不予处罚。”
“建立民营企业在创新发展过程中的容错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稳定奠定基础。”合规专家智库专家,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律师黄露清认为,合规改革的完善,除了涉案企业合规,还离不开行政合规。
“‘民营经济20条’的出台已走在理论前沿,广州要在实践中勇于探索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中的从宽处理情节,作为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重要裁量参考。”黄露清还提出,对于民营企业而言,本次“20条”还有一个利好政策,即第十八条提出的“对于涉案的民营企业,检察机关视情可以提前介入进行法律监督,防止不当侦查活动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行为。”
黄露清进一步指出,“‘20条’的出台也意味着企业合规审查的刚性正在进一步提升,企业应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流程,企业合规管理已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不断提升合规管理的软实力才能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随着监管体系的完善和改革推进,国家治理推行‘放管服’,加强对企业事中事后的监管,政策监管也更加趋向主动、目标和全面的管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汪翊则认为,在广州“民营经济20条”中,第13条到第18条的基本内容是关于“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而把“合规”建设纳入“法治环境”条目中,意味深长。
“营商环境”包括企业外部与内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及政府监管要求等构成了企业的外部营商环境,企业的公司治理则是内部营商环境;“合规”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立与完善,须内外结合,政企共治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汪翊认为,“民营经济20条”关于民企合规的相关规定,已经完成相关制度层面的设计,但要将其落地,还要在具体措施上进一步细化。
“如‘清单’的内容包括哪些,怎样识别创新、谁来监督整改、多长时间整改完毕、标准是什么?通过什么机制使行政合规和刑事合规成果的互认?这些问题,有待于理论与实务界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汪翊说。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徐雯雯
图/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