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认定为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液化空气(张家港)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认定为江苏省跨国公司功能性机构。据介绍,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认定有助于促进我省利用外资转型升级,提高我省利用外资质量和效益。截至目前,我省累计认定跨国企业地区总部与功能性机构331家,包括地区总部197家、功能性机构134家,其中50家由世界500强企业投资。
记者了解到,今年印发的《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意见(2021年版)》优化了认定标准和资金补助等方面内容。例如,对2021年1月1日以后新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分别给予不超过600万元和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同时,对已拿满3年开办补助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自2021年度起,企业当年在江苏扩大投资,年度增资达到一定额度,给予增资扩能奖励。
此外,《意见》明确,支持我省自贸片区发展总部经济,鼓励苏中、苏北地区差异化发展,重点招引跨国公司功能性机构,鼓励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机构,促进全省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
( 田墨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