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伤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申报工伤应注意的问题有以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
2.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4.不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或者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
5.其他。
二、申请工伤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
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找法网提醒您,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