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析棚户区改造的问题
导读:棚户区一般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建设使用年限久、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房屋质量差、交通不便、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棚户区改造的利弊
广义上的棚户区也包括包括棚户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使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得到快速更新,加快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的提升,在此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就是对棚户区地块地上物的征收拆除与二次规划建设。
政府在城市重建、改造和维护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作为主要领导者,在城市更新中,不可避免的会面临居民切身利益与城市发展利益、城市发展利益与商业投资利益平衡的难题;另一方面,政府作为征拆安置的参与者、全过程监督的裁判者,如何在棚户区改造的项目中保护好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亦尤为重要。
回迁安置工作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A区棚户区改造地块的回迁安置措施主要为原地回迁或货币补偿,在过渡期间发放过渡补偿费,其实施主体为区政府。同一地区不同地块的项目会出现安置补偿标准存在差异的情况,这使得部分被拆迁老百姓产生了比较心理,部分老百姓有怀旧情结,希望原地回迁安置,大多数居民长期生活在棚户区内,虽然房屋拥挤破烂,有的一家几代住在一间房屋里,但旧土难忘,不愿进行异地回迁影响项目拆迁工作的继续推进。
二、回迁安置问题
回迁安置一般采用拆一还一的办法,但有的被征拆房屋产权不明晰,无法真正实现拆一还一。由于历史原因,很多房屋确权不明晰,而按照大多数回迁安置方案,没有房屋确权登记证明的房屋是不予置换产权的,引起一部分百姓抗拒棚户区改造。
无论是棚改地块还是普通出让地块,不同地块的回迁安置标准相同,但在实际操作中,棚户区改造地块的开发企业为了加快项目上马,会对被拆迁居民增加回迁安置承诺,使得对比之下,区政府补偿范围的不全面、不公平,导致居民与政府之间经常发生拆迁纠纷,严重影响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A区的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方式主要为房屋安置和现金补偿两种方式。在已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中,A区对于棚户区改造的被拆迁居民的房屋补偿,基本采取“拆一换一、就地安置”的政策,但棚户区居民的收入水平不一,家庭条件各异,因此对于回迁房屋的需求程度也不尽相同,部分居民原房屋房照面积小,户内人口多,按照原房屋房照面积回迁后出现多人同居一室的现象,按照房照面积回迁的方法无法满足其住房需求;货币补偿的被拆迁居民多为有其它住房的人群,但从一些征拆旧案中,有一部分居民因各种原因,现金花销后,无力购买其它住房,导致上访不断;现行货币补偿办法实际补偿金额也与房地产市场成交金额存在较大差异,这是造成货币补偿的被拆迁居民不愿配合拆迁的根本原因。
三、作为被拆迁人遇到不合理,应该怎么处理
A区在棚改项目上与居民的沟通交流方式还停留在拆迁阶段入户测量、回迁阶段电话通知等传统的沟通方式中,并没有根据人们的实际情况和时代选择有效的沟通方式,这可能会造成信息的偏差。
作为被拆迁人,每家每户的情况不尽相同,加之征收方有时候不能采用及时有效的沟通方式,或者制定的安置补偿方案不合理,种种矛盾就会显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自身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保障,及时咨询并聘请律师介入就变得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