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潼南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潼南区原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方案》,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落实了四个方面的整改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以书记、区长分别担任组长、常务副组长,相关区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对审计发现问题和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坚决整改。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二是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区领导牵头督导、部门联动整改、责任主体实施”的总体要求实施整改,层层压实责任,层层督办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抓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坚持问题导向,本着可量化、可落实、可检查的原则,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全面深入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严格督查,严肃责任追究。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整改工作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相互推诿、敷衍塞责的部门和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凡情节严重,影响全区整改验收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督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四是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要加强资金监管;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国资国企改革等重点改革;要建立完善规范土地出让管理、规范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政府性债务和融资平台管理等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