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有了检察室,想找这些证明材料要费力得多。”重庆市长寿区经开区中心检察室主任郑涛在介绍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时感慨道。
在郑涛所在的中心检察室辐射辖区内,有一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女子周某,从其户籍资料看,她在容留别人时已经年满18岁,属成年人。但在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讯问时,得知她实际年龄比户口小6个月,属于未成年人。周某的父母也证实,当初为了孩子能早点读书,他们想办法将她的年龄改大了半岁。
刑法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其年龄关系到周某是否符合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从轻情节。为了确认其真实年龄,承办检察官将情况告诉了郑涛,请他帮忙核实。郑涛便利用中心检察室深入基层的优势,通过走访调查,在较快的时间里收集到周某的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证等相关证明,确认其实际年龄比户籍年龄小半岁的事实,使她具有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从轻情节。
这只是长寿区检力下沉,建设“百姓家门口检察院”所带来改变的一个缩影。自2012年起,长寿区检察院设立了3个中心检察室,15个检务联络室,构建了一张点面结合、覆盖全区的基层检察工作网络。通过“派驻+定点+巡回”和“24小时值守”的工作模式,让老百姓“放下锄头就能找到检察官”。
今年,长寿区检察院被最高检命名为“全国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基层检察室办得有声有色。长寿区检察院检察长梁经顺介绍,首先是选择人口多、经济社会发展较好,且建有派出法庭的三个镇成立中心检察室,每个中心检察室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工作重点,为以点带面、辐射全区提供了空间条件;其次是人员配备,在案多人少、员额制检察官紧缺的情况下,仍确保每个中心检察室配备至少一名员额制检察官,方便在基层办案;再就是建立考评机制,精细化管理,出台考核办法,将工作内容细化为多个小项,通过评分,建立评优机制。
“五年前,有人不愿意到检察室来工作,现在变成了要求去检察室,中心检察室形成了‘人愿来、心也来’的局面。”梁经顺说。
截至目前,重庆的区县检察院规划设立检察室87个,已建成运行62个,辐射该市43%以上的乡镇(街道、社区)。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指出,派出检察室是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是基层群众看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的窗口,要把派出检察室工作做实做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