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全市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工作总结会上获悉,对使用虚假材料等手段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一定期限内的提取、贷款资格,还将纳入个人征信。
据了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建立了打击公积金骗提套取联动整治机制,2017年联合查处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160余件,成功破获两起长期在我市从事公积金骗提套取的制假造假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能实现对个人身份、购房行为、贷款行为、婚姻关系、重大疾病、享受低保情况等信息的协查核实。与此同时,对异地购房等行为,将通过与当地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机构联动协查进行重点核实。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目前发现的主要骗提类型有三类:一是虚构购、租房行为,通过造假购买使用虚假不动产权证、房屋登记备案证明、购房发票、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资料申请办理提取;二是以他人真实购房行为冒充提取,捏造婚姻关系,利用他人真实购房行为,通过提供虚假婚姻关系材料达到骗提目的;三是虚构重大疾病、农村户口、低保证明等材料进行骗提。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强与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的配合,加大对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打击力度,重点查处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使用虚假材料等手段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提取业务,通报职工工作单位,追回骗提套取资金,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一定期限内的提取、贷款资格,并纳入个人征信,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