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招体育类专业考试3月份举行

2018-01-10 21:06:50 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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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获悉,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将在3月20日至25日在西南大学进行,对此,考试院发布了相关提醒。

据悉,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由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于1月29日开始打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项目、内容、方法和成绩评判按《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内容、方法与评分标准(2016年修订)》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00米跑:采用电动记时,成绩记取到百分之一秒;两次起跑犯规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成绩记0分。

800米跑:采用电动记时,成绩记取到百分之一秒;考生不得穿鞋底带有金属钉的运动鞋参加考试;两次起跑犯规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成绩记0分。

立定跳远:考生在规定的起跳标志线后原地双脚起跳,每人跳三次,每次测量成绩,取三次中的最好成绩为考试成绩;三次无效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成绩记0分。考生不得穿鞋底带有金属或塑料钉的运动鞋参加考试;起跳时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起跳线或线前地面。

原地双手头顶向前掷实心球:双脚原地平行或前后站立在起掷线后,双手持球于头顶上方,用双手将球向前掷出。每人掷三次,每次测量成绩,取三次中的最好成绩为考试成绩;三次无效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成绩记0分。

田径和游泳专项: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田径竞赛规程》和《游泳竞赛规程》组织实施。田径200M、400M和游泳专项考试第二次起跑(起跳)犯规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成绩记0分。

其他专项:

羽毛球项目考试用球由考点统一提供“翰文牌-金牌6号球”。

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项目考试用球由考点统一提供(如有多种型号,考生可自由选择)。

武术项目考试规定使用器械(刀、剑、棍、枪)由考生自备,应符合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中对器械(刀、剑、棍、枪)的要求。

艺术体操项目考试用球由考生自备,应符合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艺术体操竞赛规则》中对球操比赛用球的要求。

健美操考试音乐由考点统一提供(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下载专区”下载)。艺术体操考试音乐由考生自备(刻录为CD格式的光盘)。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