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重庆市民政局获悉,2017年该市社会救助工作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原则,不断健全以低保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衔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了该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实施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
2017年重庆社会救助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使农村低保对象、特困对象享受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绝大部分支持政策。
在低保兜底方面。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重庆有24.4万名扶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占全市农村低保总人数的40%,占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15%,切实发挥了低保兜底保障作用。
在医疗救助扶贫方面。重庆160余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被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全年共救助建档立卡扶贫对象61.6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42亿元。扶贫济困医疗基金救助建档立卡扶贫对象1.48万人次,支出救助金2568万元。
在临时救助扶贫方面,社会救助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低保、医疗救助等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难以维持的,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创新出台社会救助政策
为完善城乡低保政策,该市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和《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并制定《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公平公正认定保障对象。
为健全特困人员供养体系,该市完善特困供养人员认定政策,下发《关于做好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工作的通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方面,该市在全国率先设立扶贫济困医疗基金,重点解决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救助。该市印发《关于做好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筹划并实施“民政惠民济困”商业保险项目,首批投保惠及重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等4类城乡困难群众近110万人。
在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上,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在制定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政策上,出台《关于做好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
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升
2017年,该市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00元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50元每人每月,重庆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缩小至1:0.7。并将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的分类重点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该市共有94万城乡低保对象,全年支出低保资金39.5亿元。
在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方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60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650元每人每月。重庆共有特困供养人员 18.7万人,支出救助金15亿元。
在保障困难群众医疗需求方面,重庆累计全年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达648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4亿元,其中资助参保174万人次,支出参保金2.33亿元。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累计救助5.39万人次,支出救助金1.02亿元。
重庆通过常规程序和紧急程序及时对困难群众发生的突发性、紧急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实施救助。全年临时救助24万户次,支出救助资金5.77亿元。
在推进防灾减灾工作方面,该市出台《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新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8个。全年拨付救灾资金2.27亿元,紧急转移安置 2.6万人,100余万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全面完成因灾倒房恢复重建1.16万间,有力保障了受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大力夯实社会救助基础
据了解,通过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比对机制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发使用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系统等种种举措,重庆医疗救助和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实现“一站式”结算。特困供养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研发启用重庆特困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特困供养人员申请、审批、管理和统计的网上办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基层工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