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重庆日报记者在奉节县召开的全市倒房重建入住和冬春救助集中发放仪式上获悉,2017年因各种自然灾害,我市共有34个区县受灾,31个区县有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任务,截至1月26日,全市恢复重建已开工3006户、9810间,开工率为89%;已竣工2858户、9247间,竣工率为85%;已修复全部一般损坏住房6278户、13902间,修复率为100%。 据了解,2017年我市先后遭受“6.9”洪涝、“10.3”滑坡等49起自然灾害袭击,开州、巫溪等34个区县受灾,受灾人口252万人,因灾死亡和失踪52人,紧急转移安置2.63万人。
此外,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110千公顷,绝收面积15千公顷;倒塌房屋9655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5.39亿元。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我市发生的自然灾害具有多灾频发、分布范围广、洪涝灾害频繁、渝东北地质灾害突出、灾害损失较常年总体偏轻的特点。灾害造成我市部分群众房屋倒塌和冬春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据统计,全市共有奉节、万州等31个区县有因灾倒房重建任务,需倒房重建3376户、1.15万间。其中,集中建房点6个、69户、182间,分散建房3307户、11356间。
为推进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早日搬入新居,市民政局去年9月就制定了《关于做好2017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市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指导标准为: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5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0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给予适当补助。
各区县在上述基础上,还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资金补助标准,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适度倾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拔因灾倒房重建资金5100万元,要求在各区县在2018年春节前基本完成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