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璠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后,“女司机逆行”的说法与事故发生的消息几乎同时出现在网络和微信平台上,很多人对女司机口诛笔伐。虽然在真实情况公布之后很多人反思“欠女司机一个道歉”,但如果没有这个反转,如果确实是逆行导致了如此惨烈的车祸,批评一下逆行者其实并无不可。尽管批评声中不乏对“女司机”群体的嘲讽,但更多还是表达了对导致严重事故造成重大伤亡的违章者的义愤。
如果因为女司机是无辜的而且被错怪,承受了不该承受的责难,首先应该道歉的不是依据报道给予批评的读者和网友,而是最初消息源的发布者,以及发布新闻且为其贴上“女司机”标签并有意突出和放大的相关媒体,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和自媒体。某些媒体在标题或副标题中使用醒目的“女司机”标签时,对后续反应难道没有预判吗?后续对女司机群体的挞伐难道不是某些“女司机”一词使用者引导的结果吗?
作为区别于“男司机”的“女司机”,这个词语最早出现时并没有今天这般味道。早些年,司机群体中多数为男性,之所以对“女司机”要加上一个性别定语,就是为了使信息更加清晰准确,避免信息的接受者对当事人性别产生误判。如同女飞行员、女仪仗兵,以及男护士、男保育员等等,如果不特别说明,或使人错判性别。
正因为如此,最初报道交通事故时出现“女司机”一词,大约也只是为了使信息更加精准。因为女司机相对较少,女司机肇事也相对较少,有时反倒成了一个吸睛的新闻点,随着女司机相对量和绝对量的不断增加,对女司机事故的报道也不断增加,且更加醒目和突出,终致女司机是“马路杀手”的调侃不胫而走。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媒体特别是自媒体从吸引眼球和流量考虑,也往往有意去迎合这样的说法。其表现在于,一是大量男司机肇事事件未必有人报道,而女司机肇事案则曝光率很高;二是男司机肇事即使被报道,因为没有吸睛点,往往不被人关注,而女司机肇事则会成为关注和议论的焦点,于是便形成了报道越多,越引发关注和议论;越容易引发关注和议论,就越被重点报道和特别“关照”的恶性循环。
无论是对女司机肇事的特别关注,还是对整个女司机群体的调侃,即使够不上性别歧视,也是一种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公。不仅这样的说法没有大数据的支撑,且许多数据还证明,无论是肇事的绝对量、相对量,还是事故的惨烈程度,男司机都远高于女司机。10月29日《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披露,2016年男司机发生的交通事故与女司机相比,杭州市是6倍,南京市是2.4倍,而女司机肇事致人死亡数仅为男司机的五十分之一。其他数据也证明,交通肇事者中的男女比例明显高于司机中的男女比例。
现实生活中,与女司机被污名化类似的,还有“老人变坏了”或是“坏人变老了”的说法。与“女司机”相似的是,“老坏人”或“坏老人”之说也完全没有大数据的支撑。笔者长期观察发现,从“扎堆过马路”到自助餐的浪费,各个年龄段都大有人在,至于“碰瓷”和“霸座”,当然多是年龄较大者,但把各类违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做一个年龄分组,会发现不同行为中的年龄比例虽有所不同,但整体上不会支撑一些人对老龄群体的非议和责难。
判别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是否在性别、年龄、种族、地域等方面存在偏见和歧视。公众的态度和反应固然是重要的,而媒体更不应忘记自己应负的责任和道德担当。无论是正规媒体还是自媒体,也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平台,都不要为了流量和阅读量,有意臆造一些与实际不符且有歧视倾向的热点和概念,而读者和公众也应该多一些理性、客观的判断和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