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孩子不是家长的“私产”,对“童模”的榨取也绝不是私事。
烈日炎炎,8亿人被集体热哭。一则童模三伏天穿羽绒服室外拍广告的消息,也成了“热闻”。
据新民晚报报道,有上海市民反映,近日在外滩看到不少反季节拍摄宣传照片的模特,他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或毛衣,在三伏天的室外进行拍摄,这其中更不乏孩子的身影。
同一片天空,同一个“暖阳”。比起燥热的北方,南方的闷热无疑更让人难以忍受。天气预报可能只有35℃左右,可体感温度却会达到乃至超过55℃。虽然没到“热到蒸发”的地步,但基本上也挣扎在“热到扭曲”和“热到融化”之间。炎炎夏日让孩子穿着羽绒服、长裤、帽子拗造型,摆出各种动作配合镜头,别说孩子,看新闻都感觉屏幕在流汗。
面对质疑,家长说是自家私事,也有网友觉得儿童模特既是种职业,孩子在这种天气下能坚持值得尊敬。果真如此吗?
几个月前,年仅3岁的童模“妞妞”被妈妈踢踹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关于童模行业规范、童模权益保障等问题随后引发社会关注。经调查,虽然拍摄现场都有家长陪同,但不乏存在童模反季节穿衣、工作强度大、过长的拍摄时间等现象,过度商业化以至荒废学业等问题普遍存在,更有童模被父母严格控制饮食,试图延缓孩子发育,以延长孩子的“事业期”。
相信大多数童模家长开始时是抱着让孩子锻炼的想法,但久处其中,常常身不由己,且在可观的利益面前,心态难免发生变化。据悉,在上海,全职的优秀童模一年可以赚80万,在横店影视城和童装之都织里,抢手的童模年收入则是300万起步。可观的盈利和光鲜的外表,加上法律法规不完善,童模市场自然呈现野蛮生长之势。
俗话说“好汉不赚六月钱”,让孩子酷暑之中穿冬装,家长于心何忍?究竟是为了孩子好,还是为了满足一己私利?很多童模的家长恐怕需要扪心自问。
妞妞事件之后,杭州市滨江区出台了《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提出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以殴打、谩骂等虐待方式对未成年人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惜乎这只是对童模保护的区域探索,目前并没有推广开来。
孩子不是家长的“私产”,儿童权益保护也绝非私事。现行法律中,关于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并不缺乏原则性的规定,但不够细致,可操作性不强。只有进一步推动立法,遵照儿童利益最大化和儿童参与的原则,对年龄、时间、工作强度、工作内容等作出具体的要求和规定,才能更全面保护少年儿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