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云龙 通讯员 叶帅)近日,湖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今年4月至11月,该局将组织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的集中整治行动。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药物、手术、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不可逆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的美容方式。一些常见的项目,比如注射“玻尿酸”“水光针”,激光脱毛、祛痣,额头除皱、“自体脂肪移植术”蛋白线面部提升、光子嫩肤等都属于医疗美容项目。普通生活美容机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则属于非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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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备案,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在诊疗范围内明确医疗美容项目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仅仅取得营业执照但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备案的场所,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次,湖南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整治内容,是对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对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美容科室中从业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整治;对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美容科室不按规定管理医疗文书的行为进行整治;对美容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疗美容科室药品与器械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等。
此次专项行动将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和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强化医疗美容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医疗美容服务领域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整顿和规范我省医疗美容服务秩序,坚决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
来源: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