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4月28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60、155元。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我区国VIB标准89号汽油从7.39元/升调整到7.27元/升,每升下调0.12元;92号汽油从7.94元/升调整到7.81元/升,每升下调0.13元;95号汽油从8.58元/升调整到8.44元/升,每升下调0.14元;国VI标准0号车用柴油从7.60元/升调整到7.47元/升,每升下调0.13元。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资料图)
执行时间:2023年4月28日24时起
项目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元) | ||
品种 | 规格 | 元/吨 | 吨 | 升 |
国VIB车用汽油 | 89# | 9465 | 9765 | 7.27 |
92# | 10051 | 10351 | 7.81 | |
95# | 10637 | 10937 | 8.44 | |
国VI车用柴油 | 0# | 8420 | 8720 | 7.47 |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B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