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政法便民40条出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驾照预约考试人数改为按场次投放

2023-05-26 05:05:48 来源:正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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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欠缺个别立案材料的民事起诉先予登记立案,机动车驾驶证预约考试人数按天投放调整为按场次投放,对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实行网上快速处理,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5月25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就全省政法系统2023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我省政法系统再次推出便民利民举措40条。

省高级人民法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民事立案“最好不用跑、最多跑一次”

让群众立案更方便 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推行立案容缺办理,对欠缺个别立案材料的民事起诉先予登记立案,允许当事人事后补交,做到民事立案“最好不用跑、最多跑一次”。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为群众提供诉前调解、立案、保全、送达、委托鉴定、12368热线等规范化指引。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推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配置智能云柜,上线法官留言平台,方便当事人、律师及时向法官提交材料、沟通案件办理情况。

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 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网络诈骗等犯罪,重点打击制假售假源头犯罪,依法从严惩处主犯、累犯、惯犯和犯罪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加大财产刑、从业禁止等刑罚适用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障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常态化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加强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完善经营主体救治、退出机制,统一涉企案件裁判尺度,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进一步加大对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和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和“老字号”,规制不正当竞争,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积极开展多元化解工作,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质性化解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养老保险支付、行政赔偿等重点领域行政争议。

依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积极推动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和“三合一”审判,妥善审理国有土地出让、转让以及集体土地出租、承包案件,从严惩处破坏土地、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人民群众宜居宜业生态环境。

依法推广律师调查令的适用 上线律师调查令办理平台方便律师申请调查令,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流转更高效、办理更便捷、取证更安全、运行更稳定的律师调查令办理机制,为律师调查涉案证据提供更多便利,更好发挥律师作用,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专项治理审判执行突出问题 开展加强审判执行管理、规范审判执行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诉前调解超期、庭审不规范、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超标的保全、拖延执行乱执行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质量,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在“豫法阳光”微信公众号设置《豫法说法》《豫法课堂》栏目,常态化发布典型案例,持续开展“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法院公众开放日”“送法六进”等活动,选派优秀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推动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省公安厅

高速公路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实行网上快速处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 我省居民在省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直接向省内现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即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领。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异地可办 我省居民在省内异地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缩短赴港澳商务签注办理时限 赴港澳商务签注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优化机动车驾驶证考试预约服务 将机动车驾驶证预约考试人数按天投放调整为按场次投放。

开通营运类车辆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渠道 全省营运类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处理交通违法。

缩短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审批时限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审批时限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对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实行网上快速处理 对发生在我省高速公路上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民警通过“交管12123”APP现场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优化交管业务电子票据便利化应用 在河南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上线交管业务电子票据功能,为群众提供交通违法罚款、驾考考试费、工本费等交管电子票据查看、下载服务。

推出河南公安便民服务窗口电子地图 依托河南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出便民服务窗口电子地图,汇集公布全省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窗口地理位置及服务事项等信息。

公布一批公安机关行政许可事项“同事同标”办事指南 对照《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公布涉及公安机关的50项行政许可事项“同事同标”办事指南,同一事项无差别办理。

省人民检察院

以扎实办案成效服务乡村振兴

加强涉农检察,服务乡村振兴 创新做好涉农检察工作。开展粮食安全公益诉讼、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打击假劣农资犯罪等系列涉农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服务乡村振兴。

全面推行知识产权“四合一”综合司法保护 遏制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障经营主体创新发展。

聚焦金融监管能动履职,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依法从严从快办理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把追赃挽损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让受害群众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和公正 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工作质效,不断健全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在从严惩处严重暴力犯罪的同时,加大对轻微刑事案件的调处力度,充分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围绕安全生产深化溯源治理,保护社会稳定和百姓平安 积极开展涉危害生产安全案件企业合规审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全覆盖,以点促面推动相关行业领域改进提升,让安全责任事故远离人民群众。

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维护“三小”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监管执法领域“过罚明显不当”等问题,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让“三小”经营主体规范经营有尊严,让市场充满烟火气。

依法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让法治成果人人共享 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帮助涉案困难群众依法维权,做到“应支持尽支持”。深化养老诈骗专项整治,开展妇女权益保护及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坚持“应救尽救”开展司法救助。在劳动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开展“未”爱而来、让困境儿童向阳而生专项保护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帮助“问题孩子”回归正途。坚持“及时有温度”,健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取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机制,避免“二次伤害”。对家庭监护缺位的,通过支持起诉、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履职。同时,积极推动在省级层面建立困境儿童保护长效联动机制,让更多困境儿童拥抱阳光、向阳成长。

深化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推动涉检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实质性化解 聚焦源头治理和前端化解,持续深化市县两级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申诉案件制度,压实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立案监督“三类案件”首办责任,实现“三类案件”3个月内办结100%。

开展线上线下多元阅卷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做优现场阅卷服务“一次办”,提高律师阅卷服务效率,提供案件卷宗材料免费复制服务。深化互联网阅卷服务“及时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和答复工作。探索异地阅卷服务“就近办”,通过跨地区检察协作保障远程阅卷需求,打通律师阅卷“最后一公里”。

省司法厅

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推动出台《河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助力乡村振兴。

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校园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专项普法活动,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识骗防骗意识和学生安全观念。

开展全省人民陪审员集中选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惠民工作。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提供高标准、高质量法律援助。

全面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明确服务重点、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开展公证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以五一劳动节为节点,开展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以重阳节为节点,开展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的“敬老月”公益服务活动。

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持续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开展“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平安河南”人民调解专项活动,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持续深化狱务公开,健全完善监狱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公开接受群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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