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公民、法人和组织必须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司法权威不容践踏!可总有人耍小聪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耗尽自身诚信额度,试探法律底线,最终受到法律制裁。下面,朝阳区检察官带您一起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资料图】
案情简介
被告人吴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责令其退赔相关投资人的经济损失。该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向吴某某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但其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亦未报告财产情况。法院在查封吴某某名下房产时发现,其已将房屋出售,并将部分售房款转入其母亲及妻子账户,未偿还该案债务。后法院多次传唤吴某某到庭谈话,并对其司法拘留,告知其将售房款交回法院,吴某某仍未归还,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检察机关以吴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察官说法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自觉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是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应有之义,心存侥幸、拒不执行的行为将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下面,检察官带您了解一下12种典型的拒执情形:
1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
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
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
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6
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7
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8
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9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0
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1
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2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在此,检察官提醒被执行人认真履行判决义务,莫要挑战司法权威,逃避执行终将自食恶果,自觉履行是王道,莫因失信被追责!
来源:朝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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