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间,民生银行(7.940,0.04,0.51%)发布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营业收入为1442.81亿元,同比减少7.0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98.13亿元,同比增长4.12%;每股基本收益为1.35元;拟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并每10股派送股票股利2股。笔者发现,民生银此次公布的分红方案背后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值得投资者去注意,即投资者若要享受该分配方案时,需要倒贴部分现金才能够获得。
股民或倒贴钱缴纳红利税
民生银行的此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并每10股派送股票股利2股”的分配方案,从内容看,其以未分配利润派送股本的行为属于利润分配,应被视同为派发股息,需要按面值缴纳红利税的,即民生银行的“10送2股”的分红举措是需要按送股的面值2元计缴红利所得税。
按照现行的差别化红利税计征办法,A股市场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1个月以内的,适用20%的红利税税率,即民生银行的10派0.3元送2股分配方案,投资者每10股需要扣缴红利税达0.46元((2+0.3)×20%),而在此次分红中,投资者实际仅获得现金红利为0.3元,意味着现金分红所得并不足以缴纳0.46元的红利税,股民为了获得这笔分红,是需要倒贴钱去缴纳红利税的。即那些喜欢短线交易的股民,在民生银行此次派发股息和红股期间买入民生银行A股股票并参与了民生银行分红派送,且持股时间不足一个月的话,实际收到的现金股息并不足以缴纳红利税,需要以卖股票的钱来缴纳红利税。
当然,A股市场个人投资者若要避免倒贴钱缴税的话,要么在分红除息日前一个月内不要买民生银行的股票,要么买了以后在民生银行除息日前卖出,或者在持有民生银行股票满一个月后再卖出。
对于通过港股通买入民生银行H股的投资者来说,也是须按20%的税率扣缴红利税的,对于这部分投资者而言,如果参与民生银行本次利润分配的话,无论持股时间长短,只要在分红派息日通过港股通持有民生银行H股,都将会倒贴钱缴纳红利税。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须缴红利税
资本公积主要是由股票溢价发行而形成。我国上市公司A股股票面值统一为1元,发起人股东通常以其账面净资产按略高于1元的价格折股,流通股股东则以远高于面值的价格认购股票,发行价格高于1元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入账。这部分资本公积属于公司股东的原始出资。总之,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不属于利润分配,无须缴红利税。
民生银行2017年财务报表显示,2017年末民生银行账面资本公积余额为647.53亿元,如果以民生银行总股本364.85亿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进行每10股转增2股,只需要动用资本公积72.97亿元,即民生银行的账面巨额资本公积是足以用于转增股本的。
未分配利润送红股需缴纳红利税,而资本公积却属于股东的原始出资,以资本公积进行转增股本则无须缴纳红利税。然而民生银行却选择以送红股方式而不采用转增的方式,其实际上是慷股东之慨,强迫股东去纳税。
既然上市公司以未分配利润送红股,个人投资者需要缴纳红利税,而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个人投资者无须缴纳红利税,可为什么一些上市公司却愿意在账面坐拥巨额资本公积下,在股本扩张时,不愿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选择以未分配利润送股,让股东们多缴红利税呢?难道是这些上市公司的高管无知吗?
笔者认为,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管大多是精英人士,不太可能不知道上述事实。上市公司之所以选择送红股而不是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一方面是考虑纳税态度问题,另一方面则是拥有董事会席位的股东是法人股股东,而红利税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法人股股东是无须缴纳红利税,只有个人投资者和基金才须缴纳红利税的。以民生银行董事刘永好、史玉柱为例,他们分别通过新希望(7.150,0.02,0.28%)六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股权成为民生银行的前十大股东,对于民生银行的此次送股派息,作为法人股股东的刘永好、史玉柱根本无须缴纳红利税的。
一些上市公司账面坐拥巨额资本公积金,却推出大比例送红股方案,而不是用资本公积金去转增股本,这种做法只能说明这些企业的高管根本无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此,中小投资者应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敦促这些企业修改分配方案,将送红股改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虽然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但上市公司将未分配利润派送股本,实际上是将利润用于再投资,投资人在此过程中不但没有因此获得现金回报,反而要扣缴一定红利税,这是有违税收立法的公平原则。
在此,笔者建议民生银行从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由送红股修改为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也呼吁民生银行的持有人、尤其是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动民生银行修改其利润分配方案。
送转股对投资者没有意义
2013年3月,笔者曾为证券市场红周刊撰写《送转股会提升股票内在价值吗?》一文,文中明确提出,送转股并不能增加股票的内在价值,对投资者没有实际意义。
你将一张20元的钞票兑换成两张10元的钞票,你的钱变多了吗?你的钞票由一张变成了两张,但你的钱并没有因此变多。每10股送10股,你的股票由10股变成了20股,你拥有的股票数量虽然是增加了,但股票所对应的资产并没有任何变化,其内在整体价值并不会因此发生变化。
从财务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送转股只是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的“未分配利润”“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投资人持有的股票数量虽然增加了,但持有股票所对应的股东权益并没有变化,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也没有变化,因此,“送、转”股本身并不会给投资人带来任何回报。
以民生银行为例,本次拟每10股送2股,送股后其“股本”账面金额由364.85亿元增加至437.82亿元、增加72.97亿元,相应地,送股后“未分配利润”由1634.20亿元减少为1561.23亿元、减少72.97亿元,送股前后归属于股东的净资产保持不变,均为3789.70亿元。另一方面,因股本增加,每股净资产由分配前的10.12元减少至分配后的8.41元。送股前后投资人持有股票整体对应的净资产及股权比例都不会发生变化。
送转股并不会提升股票的内在价值,这点其实从巴菲特对伯克希尔股票的大比例拆分案例中就很好地验证了这一点:
1996年,为了改善股票的流动性,以方便其股东以股票方式捐赠以及中小投资者购买其股票,巴菲特旗下的伯克希尔将其原来发行的股份分拆为两种普通股,一种为A级普通股,一种为B级普通股,每一股A级普通股可以依持有人的意愿在任何时候选择转换成30股的B级普通股,但反之则不行,也就是说30股的B级普通股不能要求转换成一股的A级普通股。
B级普通股拥有A级普通股三十分之一的权利,它有以下两点:第一,B级普通股的投票权只有A级普通股的二百分之一(而不是三十分之一),第二,B级普通股不能参加伯克希尔股东指定捐赠计划。
巴菲特在致股东的信中称,市场最终将会决定B级普通股的合理价格,当然若无特殊情况,B级普通股将会以A级普通股三十分之一左右的价格进行交易。
1996年以来的二十多年间,伯克希尔B级普通股并没有表现出相对A级普通股明显的溢价,因为若其B级股较A级股有明显的溢价,则其A级股早已被投资人转换成B级股了。
伯克希尔股权拆分案例充分说明送转股并不会增加股票内在的价值,当然,对于一些高价股特别是一些高价小盘股而言,送转股是可以增加股票数量、降低股票的交易价格,改善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仍以巴菲特旗下的伯克希尔公司为例,伯克希尔A级普通股的价格高达29.91万美元,虽然其交易单位为1股,但相当多的投资者可能没有足够的财力购买该股,而其分拆为B股后,有更多的投资者有能力买入其股票了。
但回头分析民生银行的股票价格,其上周五(3月30日)时的A股收盘价为7.99元,即买入一手民生银行的股票仅需要799元,如此价格,相信A股市场上不会有投资者说自己连一手民生银行股票都买不起吧!
从股本规模来看,民生银行总股本高达364.85亿股,A股的流通股本高达295.5亿股,而巴菲特旗下的伯克希尔公司以A级股普通股计的总股本仅为164.3万股,即使全部按1:30的比例拆分为B级普通股,其总股本也仅为4929万股。以民生银行数百亿的流通股本来说,其在二级市场是有充裕的流动性,从流动性角度看,民生银行也完全没有必要继续送股。
从业绩表现来看,民生银行2017年净利润同比仅增长4.12%,业绩并没有出现大幅增长,而此次送股后不仅会摊薄每股净资产,还会摊薄每股收益,在此业绩表现基础上也是根本没有理由要向股东10送2股的。当然,如果民生银行管理层真的认为公司业绩未来会出现大幅增长,那么,最好还是等其业绩出现显著增长后再扩张股本也不迟。
总之,无论从股票价格、股本规模,还是从业绩表现来看,民生银行目前都没有送红股的必要,如果真的要分红最好还是现金分红更实惠些,而若民生银行高管坚持认为有扩张股本的必要,那么,鉴于独立董事在关于2017年下半年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中提出的“公司正处于战略转型阶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加快推进战略转型落地实施以及优化和调整业务结构,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要求,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无须缴纳红利税的规定下,建议民生银行从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由送红股改为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