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4月9日郑俊怀先生委托律师在媒体上发表的声明,对伊利受到谣言攻击不知情,与制造谣言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都不认识,没有任何交往”,在此我通过媒体回应如下:
一、对郑俊怀先生律师声明的回应。
1、声明中提到“郑俊怀对‘潘刚失联谣言’不知情”,并且委托律师杨航远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郑俊怀与之前因涉嫌制造谣言而被抓的几名前媒体人“都不认识,没有任何交往”。但是以下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天禄君)2018年1月29日发表的文章中,详细描述了他和郑俊怀多次见面、吃饭聊天的细节。郑俊怀先生,你的谎言被天禄君戳穿了。你和天禄君不仅仅认识,而且关系密切。
2、在刘某某发布谣言文章之前,有些媒体找到我们核实一些有关伊利的“内幕消息”,我们问这些消息是从哪里来的,一开始他们没有告诉我们。经过核实这些都是假消息后,这些媒体记者非常气愤,告诉我们这些消息都是郑俊怀、其女儿郑海燕和李希晓提供的,还让媒体以此为素材撰写文章进行爆料。媒体说:“幸亏我们了解到这都是假消息,不然就上了他们的当”。在刘某某捏造的谣言文章发出后,我们把这些“内幕消息”与刘某某的谣言文章对比发现,两者的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
3、2004年郑俊怀雇佣了原内蒙古工会的一位中层干部张三林,以总裁助理的身份对外,帮助其协调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张三林对伊利高管及其家人进行了长期的非法调查,获取了大量个人信息,为后来的一系列谣言案提供了大量材料(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50227/newgx54f03099-12288740.shtml)。请问郑俊怀先生,你说此事不是你在幕后指使,那么为什么你在伊利工作这么多年,没有给任何一位员工买过汽车,但是2004年在你被立案调查的关键时期,你却给张三林报销了个人购车款26.98万元(后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