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消费数据给消费者提供更精准的产品和服务推荐

2020-09-21 15:45:26 来源:羊城派 企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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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最新公布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这也就意味着消费者向“大数据杀熟”说不有了明确的法规可依。

所谓“大数据杀熟”,是指商家提供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在线旅游和酒店住宿业最为普遍,笔者经常在网上看到此类报道和爆料。

“大数据杀熟”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价格歧视行为,它之所以存在,笔者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无良商家从中有利可图。经营者实行“同质不同价”的定价策略,其实是利用了部分消费者对价格不敏感的特点,神不知鬼不觉地对他们提高了单价,从而赚取超额利润。二是“大数据杀熟”具有隐蔽性,消费者往往难以察觉。毕竟在日常的消费活动中,若非数额绝大,谁会在购买前,特意安排一个新客去比价呢?

法律明文规定,经营者若没有正当理由,不允许实施价格歧视,也就是说,“大数据杀熟”涉嫌价格欺诈,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在以往,消费者受信息不对称的客观条件制约,通常难以举证,从而给了商家可乘之机。

俗话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笔者认为,大平台就要有大担当。在消费者面前,在线旅游、票务服务等经营者平台毫无疑问地属于大平台,作为大平台,它们应该利用自身掌握的大量消费者数据,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比如依据消费者行为习惯,给消费者提供更精准的产品和服务推荐,而不是利用大数据来作恶,进行所谓的“杀熟”。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消费者是用脚投票的。只要经营者敢于“杀熟”,消费者就可以“杀”企业。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