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市场采购、销售和加工关。每天,各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进入各农贸市场、临时集市和餐饮场所,认真检查涉及长江流域禁捕的本地翘嘴鲌、梅鱼、梅白鱼等非法渔获物。对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相关水产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
严把经营场所招牌关。组织执法人员对鱼摊、饭店、冷库等处含有“长江野生鱼”等字样的广告牌,现场拆除、覆盖或更改,对相关宣传视频也给予了立即停播处理。
严把餐饮单位经营相关菜品关。一经发现经营“江鲜”菜品的便追根溯源,及时责令消除此类菜品及其原料供应链,同时严厉打击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咸鱼等干鲜制品的行为。
严把以“梅鱼”为噱头的违法宣传关。对采用隐喻表示或口头夸大、虚假宣传其经营的水产品来自长江禁捕区的,若提供不出合法渠道,又无法证明属于非禁捕水产品的,便视为违法经营行为而被立案调查。
目前,一系列的“打非断链”行动,有效保障了明光辖区内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安全。